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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税企业所得税年报(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请及时报送2018年度年报


报送对象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向登记机关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2018年度报告。


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的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报送方式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sx.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填写“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将相关年报资料一并提交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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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小知识】


不按规定报送年报,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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