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比计提少(职工教育经费按实际发生还是计提)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


公司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


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需对2021年1月1日前取得的政府补助采用追溯调整法,根据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及列报前期披露的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不同科目的重分类调整,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使财务报告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使财务报告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4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公司的职工教育经费一直延用1.5%的计提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号召,打造学习型组织,加大公司人才资源培训培养力度,激励员工持续提升职位职责的履行能力,在员工薪酬结构中增加了专业培训津贴工资项。根据年度专业培训津贴额度测算,需按年度工资总额的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需由1.5%变更为5%。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职工教育经费比例由1.5%变更为5%,年度增加职工教育经费约960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是为了使员工工资结构更符合公司打造学习型组织、更好促进人才全面发展的需要,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1-4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华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79.89亿元,总负债730.7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7.09%,比年初增加2.2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预付款相关材料收货所致;存货减少,主要系销量增加所致;开发支出减少,主要系转入无形资产所致;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税金缴付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同比上升,主要系季度内产品销量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同比上升,主要系计提燃油及新能源积分成本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2020年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稀释,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2020年宁德时代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宁德时代股票已于2020年处置;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74.28亿元,同比增加121.96%,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72.36亿元,同比增加74.14%,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7亿元,同比增加78.22%,主要系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1亿元,同比减少50.17%,主要系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2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


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3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3)。


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4)。


2021年3月5日,股权激励授予股份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承诺投资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25305.48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息收入净额为1186.74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50514.02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积取得利息收入净额为2261.6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0431.67万元。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2021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4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1年4月26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42)。


议案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


议案三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4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1年4月26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42)。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