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自己名下的住房过户给子女,有买卖、赠与和继承三种方式,哪种方式省钱又省事,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一、继承
可以说,在征收遗产税之前,继承方式是便宜的,但是年纪轻轻就立遗嘱,真的好吗?而且等真的百年之后,政策万一又变了呢!
同时,根据广州市的相关规定,继承还需要提交继承人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等等材料,房子还没过户,破事一丢的。
二、赠与
赠与房产过户时,征收的契税是按核定的市场价格的3%计正。
有的人觉得,这个不多呀,而且又不用交个税,但是这么想就错了。
根据现有规定,赠与的房产无论是否满5年,都要按增值部分缴纳20%的个税!
三、买卖
首先,先看看下图买卖要交的税。
通过买卖方式缴纳的契税最高为3%。
但是无果是满五年唯一住房,是可以同时免除个税和增值税的!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三套以上住房的话,最高的契税仅仅2%。
同时,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于2013年8月1日施行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 “将房屋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以不低于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等)为计税价格。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以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的价格为准。”
将房屋买卖的实际交易价格按购房原价来填写,这样,即使是满未满五年或非唯一住房,由于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存在差价,这样个税也是0!
总结,在过户给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最最最省钱的方式还是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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