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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对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税地[1989]140号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条款失效]

当前本条文有效


二、关于对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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