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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残值率2016年最新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率有没有硬性规定)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16-01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进行核定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定从 2016年 5月 1日起调整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调整范围为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如下:


(一)折旧年限调整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前折旧年限(年) 变更后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20-45


机器设备 3-15 3-18


运输设备 6 10


(二)残值率调整


将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3%的调整为 5%。


二、董事会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1、《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2、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增加设备维修投入,定期对设


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等进行定期修缮,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规定,公司根据现在的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进行了核定。


3、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综


合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残值率低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调整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将更为合理。


三、本次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预计将影响公司 2016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 7.8亿元,影响公司 2016年利润总额增加 7.8亿元。经测算,如将本次变更追溯至 2015 年报,将影响公司 2015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 9.4 亿元,影响公司 2015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9.4亿元,未超过 2015年年报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未超过 2015年年报经审计的股东权益的 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独董意见:


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更准确地反映了其实际使用年限,变更依据合理。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


特此公告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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