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营业税金及附加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其他会计科目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8、销售费用
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9、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益。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坏账损失、公司经费、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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