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青海省房产税的优惠政策(青海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省财政厅近期会同相关部门提请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执行免租政策的纳税人,根据业主与租户达成的免租期限,相应免征相同期限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简化纳税人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程序,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明确纳税人符合减免条件但已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由税务部门办理退税,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通过以上政策,进一步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助力市场主体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巩固复工复产持续向好形势,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