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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大市政配套费标准(乌鲁木齐城市配套费收费标准)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缴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此次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减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这两日,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浩缘朋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2号厂房也已开工建设,预计今年8月可完成标准化纺织加工厂房施工、投产,投产后预计可带动当地3000人就业。“政府一下为我们减免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50万元,可以说,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喀什浩缘朋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张琳说,现在企业已顺利投入到复工复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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