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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地区保安公司注册转让(苏州保安公司转让消息)

江苏徐州的“黑老大”王在清,在公安局长眼里是“小兄弟保安”,在手下人眼里是手眼通天的“大哥”,在当地人眼中是黑白通吃的“能人”。




区委书记公司注册的交易


在徐州当地,大多数人都知道王在清与公安系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只有少数人知道,王在清的发迹和在云龙区的能量,均与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有关。两人鲜少碰面,也没有过多公开交集,但方正华却曾徐州出面为王在清作担保,致使公司国有资产损失达788万。


公开资料中,1962年出生消息的方正华,2001年11月任徐州市物价局副局长,2011年调任徐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2013年11月,出任徐州市云龙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2个月后转正徐州任云龙区区长转让;2016年7月升任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


2019地区年2月1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方正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1月12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公开的案件细节中,王在清是方正华的主要利益关系人,方正华的落马也与为王在清牟利有着密切关系。


镇江市中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方正华利用担任徐州转让市物价局副局长至云龙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房产租赁、项目推进、优惠电价申报、子女入学、价苏州格调保安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王在清等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消息民币118万余元。


其中地区,方正华在担任云龙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明知王在清的公司资金链出现断裂、拖欠房屋租金公司等情况下,仍违反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决定以云龙区国有资金转租原由王在清公司所承租的房产,交由不具备招商运营条件的公司招商运营,且在尚未与王在清的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情况下,同意云龙区下属投资公司预付房产租金给王在清的公司,又代其支付部分房产租金;后王在清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方正华决定解除与王在清的公司转租关系。截至2018年11月公司注册,因多支付租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88万余元。


王在清落网,牵连出区委书记、公安局长等大小1苏州2名警方人员落马,这在当地是一桩巨大的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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