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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可以暂估(哪些企业适用核定征收)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业单位或者社团组织等纳税人基础信息表的主要股东信息部分怎么填写?


对于没有股东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纳税人,“300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填报上级单位、本单位、投资人等名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相关附表;适用纳税人类型:查账征收居民企业及实行按比例就地预缴汇总(合并)纳税办法的分支机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及相关附表适用纳税人类型:核定征收居民企业;三、《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相关附表(表样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纳税人类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


2、汇算清缴前收到暂估入库的成本发票,需要调账吗?


如果暂估的成本和发票一致,不需要调整账务处理,可直接将发票附到原来的凭证后面,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即可;如果暂估的成本和发票不一致,涉及调账,可以先冲销去年入账的成本,然后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在税前扣除(因跨年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或账务上直接就差额部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公益性捐赠支出怎么扣除?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现金损失,需要哪些证据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资产损失证据资料,资金损失: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5、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有误,怎么处理?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2020年6月1日)前,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2020年6月1日)后,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应自2020年6月2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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