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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工程项目税务筹划(工程项目税务筹划方案)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9GDCZ1435


2、项目名称:肥东县畅通工程马岗至岗赵村公路改建工程


3、项目地点:肥东县


4、项目单位:肥东县马湖乡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肥东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古城镇古城宣西北侧007乡道上,与规划中岱山湖至古城宣道路顺接,规划路在此处与Y007共线。向南经科李、尖山李后,折向西南经汪湖、三合户、冯桥村、丁桥村,终点位于马湖乡岗赵村北侧与X023相交,线路全长约12.162km,具体桩号为K0 000~K12 161.81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答疑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概算:12797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项目经理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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