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电信业务讯 12经营月6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办理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署代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信息通信行业“放办理管服”改革,做好第二类增值电海南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含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电信管理机构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管理工作。申请人应当向流程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承诺书经申请人签章后生效,由电信管理机构和申请人各保存一份。电信管理机构作出准许可证予许可决定后,应依据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送达许可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开企业许可信息和承诺内容,方便社会监督。海南电信代办管理机构将企业守诺履约情况,统一纳入行业信用管理。
《通知》表示,2019年11经营月底前,完成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政策制定、组织部署等相关工作。2019年12月起,正式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许可证点,电信业务依法实施告知流程承诺审批和证后监督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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