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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附分录)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项目、费用类别、支付对象等进行明细核算。为了满足成本核算需要,本科目下还可按照“工资福利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等成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归集能够直接计入单位管理活动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单位管理活动的费用。

三、单位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管理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按照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为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外部人员劳务费,按照计算确定的费用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贷记“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按照扣税后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款”、“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开展管理活动内部领用库存物品,按照领用物品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

(四)为管理活动所使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按照应提折旧、摊销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

(五)为开展管理活动发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照计算确定应交纳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交税费”等科目。

(六)为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按照费用确认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七)发生当年购货退回等业务,对于已计入本年单位管理费用的,按照收回或应收的金额,借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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