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和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二、一人有公司限责任公司的利弊
利:
1.公司不存在董事会、监事会等复杂的结构,公司利益矛盾小,股东或法人对公司有较大的控制权,自主权、决策权,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一人司的持续发展股东。
2.公司结构简单,所有权利归于出资股东一人,因此对公司的商公司业承担责任秘密保护非常有利。
弊:
1.因为一人有限公司的权利没有相互制衡,会容易出现利用一人公司的独立法律人有限公司格,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债权人和其他开办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有限责任权益的情况。
2.一旦出现股东的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况,股东就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了避免出现混同,必须每年有限责任经过会计承担责任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这增加了公司运作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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