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榜(企业82户、个人350人)
撤销“黑榜”名单(企业1户、个人3人)
一
撤销2016年因不履行法院裁判的个人名单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1、单显春,公民身份证号码:422623196511090015,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庆阳市发布的2016年度第一批社会诚信“红黑榜”中,不履行法院裁决的个人名单上予以删除。
二
撤销2017年因不履行法院裁判的公司(单位)和个人名单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1、合水县陇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定代表人陈继红,从庆阳市发布的2017年度第二批社会诚信“红黑榜”中,不履行法院裁决的企业名单上予以删除。
2、杨海成,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2197904160316,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庆阳市发布的2017年度第一批社会诚信“红黑榜”中,不履行法院裁决的个人名单上予以删除。
三
撤销2017年因违反金融信贷规定的个人名单
(市银行业协会发布)
1、高建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3197910172619,已归还名下贷款4笔15万元,利息115082.77元。从庆阳市发布的2017年度第一批社会诚信“红黑榜”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违约失信个人名单上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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