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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征收收入差距家庭的重要方式。目前5000元个税起征点,争议较大。
个人所得税著名企业家董征收明珠再次呼为单位吁,起征点调整为10000元;政协委员金李建议对三胎以上家庭大幅提高个税起点。他说,只有通过长期持久的补贴才能真正提升生育意愿。
不管怎么调整,目前还是以按照职工个人收入收取,不会考虑职工家庭实际收入情况,有时候确实有失公允。


其实影响一个家庭生活的不能只看个人收入,要看一个家庭收入!有些人个人收入较高,可是另一个人收入不高,或者家庭孩子较多,平均收入较低。这样的家庭家庭收取个人所得税,不利于家庭生活。比如一个职工收入每月10000元,因为超过起征点,他需要缴纳个税;可是他的妻子需要照看孩子,没有工作收入,2孩子需要养育,家庭人均收入不足3000元,再收取个税,确实不以合理。
所以,建议按照家庭平均收入计算,夫妻两个人收入超过起征点,或者家庭成员平均收入超过起征点再收取,更为科学合理。
按家庭成员平均收入个个人所得税为单位人所得税,确实是一个更为科学合理的收入方式,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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