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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


:按照简易征收计税的增值税纳税人,进项不允许抵扣,应交增值税科目下不需要设置明细项目


所以,账上有留底的进项税额的做法是错误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应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


【案例分析】


某企业为进项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与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处理万元,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转出:

税额

借:应纳税申报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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