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湖北省恩施市工商执照网络年检(工商执照网上年审)


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恩施市社会保工商险管理网络局联合发布


关于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进行年审的公告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 号)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恩施市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64 号)精神,州、市社会保险局定于2017 年3——5 月对执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资格年审。现将有关年检事项公告如下:


年网络审网上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由州或市社会保险局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及恩施市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年审时间


2017年3月1日——5月30日


年审地点


凡在恩施市辖区居住的州、市退休人员以年审及市直遗属在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照服务中心年审;


州直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仍按原办法到州社保局办理年审(恩施市新建街67号)。


异地居住的市直享受待遇人员可通过QQ(1106366840恩施市)视频或年检异地协查两种方式进行年审。(湖北省异地协查表可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年审要求


1、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湖北省必须本人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年审手续。


2、年审时退休人员需携带退休证、身份证(二代)。2016 年度已按要求办理年审人员,只需携带身份证;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商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二代)。


3、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年审者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年审办理年审手续后再补发。


州社保局:825002网上6


市社保局:822421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