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2021年企业会计准则共多少条(2022年企业会计准则什么时候发布)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643,082.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3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47,8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41.1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股东要求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 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002014)、神剑股份(002361)、黄山旅游(600054)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蒙,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泰禾智能(6036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天娇,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挂牌公司安行天下(839596)、安天利信(873253)、联动属具(835635)等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奥福环保(688021)、博迈科(603727)、百合股份(60310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蒙、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天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英航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剑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2021-2022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展望,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战略,公司提高质量和产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销售的稳步增长,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日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根据对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分析与预测,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结算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签署有关协议。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规定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业务稳定增长提供了动力,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薪酬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完成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了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完善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完整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者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必要、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注:GL Leading Technologies,Inc.2021年度数据为2021年1-8月数据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注: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22年 1-3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昆山医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昆山医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兰永


注册资本:30,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3日


全部股东:王文颖、陈林林、任国传、张丁、张兰永、上海朗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融汇弘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力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邦巨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医源创投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腾都新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昆山开发区钱塘江路839号


经营范围:医疗影像设备用球管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医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GL Leading Technologies,Inc.


GL Leading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GL Leading”)于2017年12月11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注册成立。GL Leading股东为Botong Int’l Trade Development Co., Limited,董事、总裁为陈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昆山医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源医疗”)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已于2020年8月转让其控股权,目前公司持有其15.7824%的股权。


GL Leading为原公司控股子公司医源医疗提供排他性服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2020年8月,公司转让医源医疗控股权后,GL Leading不再比照关联方披露。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将与关联方保持持续的关联交易。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薪酬发放标准


(一) 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


(二) 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0号)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9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8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635,6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1,135,899.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499,700.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8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881.7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81.72万元;(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35.05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16.7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333.2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73.31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4,406.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8月31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23312910007199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106467001300015391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9727108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账号:89070078801600002436)。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316.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6,881.7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9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力研究院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以实施“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向国力源通借款不超过7,000万元以实施“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国力源通、国力研究院向公司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国力研究院、国力源通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国力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力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下转D207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