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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税局差旅费(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

近日,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省直单位出差人员餐费、交通费交纳标准。


《通知》要求,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包干使用。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要按标准支付伙食费、交通费,并索要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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