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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要求补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有一个小规模公司还不到一年,已经有了收入800万,但是他们报给税务机关的报表上,只报了300万,还有500万是通过老板的银行卡进行收款,这次被税务机关稽查出来。按照规定,一个企业连续12个月以内,只要超过500万以上,就应该转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他的增值税应该怎么补呢?他要补交的增值税是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13%去征收增值税。还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法定的征收率3%去征税,还是按照我们现在执行的优惠征收率1%去征增值税呢?


根据我们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他依然按小规模纳税人补交税款。也就是说,他稽查出来的500万没有申报纳税的收入,依然按1%的优惠征收率缴增值税。


他现在被税务稽查了,税务机关发现他连续12周以内,收入超过超过500万了,就会给他下一份税务事项通知书,限定他在多少日之内前往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证手续。经税务机关认定他成为纳税人以后的第二天,再有收入就要按照13%或者6%就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去缴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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