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2年17号公告)

提问: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背景:我们公司是一家服务型企业,为了提升对员工的福利关怀,打算为员工额外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请问为员工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解答:取决于购买的金额和是否满足相关的条件。


贵司给员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取得有税优识别码的保单,可以按照每月 200 元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不能享受每月 200 元的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而需要并入到员工的工资收入当中,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解析: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并入到员工的工资收入当中,由企业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中免征个人所得税包括保险赔款、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以及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等。


另外,根据规定,每月 200元以内的商业健康险(含补充养老保险)属于征收范围内的免税额,超过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要享受每月 200 元的个税税前扣除优惠,必须获得税优识别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