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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新政3月1日实施(2018年10月1日全国不动产登记)

4月13日


《规定》对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取得、职业能力要求、登记服务制度等进行了明确;


《办法》对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进行了规范。


与2015年出台的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相比


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


2015版


VS


2022版


一是降低了报名门槛,取消了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具有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二是明确了适用对象,调整为从事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和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代理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


三是调整了职业能力,增加提供整合和整理不动产登记资料,开发建设和升级维护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地籍数据库等服务。


四是调整了科目免试方面的规定,增加了注册测绘师、法律职业资格可免试部分科目的规定


与2022年3月3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征求意见的


《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比


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


征求意见版


VS


正式印发版


一是《规定》中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的“高级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层级,只设“不动产登记代理人”一个层级,详见《规定》第四条;


二是《办法》对具备相应资格免试科目内容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具备注册测绘师和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免试相应科目的内容,详见《办法》第六条;


三是《办法》取消了考试日期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的规定。


出台《规定》和《办法》是自然资源部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的举措,将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便利化。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做好制度贯彻实施,以此次修订为契机,加强自律管理,做好职业资格的评价与管理工作,引导大专院校设立相关专业,推动相关学科建设,促进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康良性发展。


小贴士


今年考试时间已经确定


近日,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2022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告,定于4.15日—5.15日报名、6.18日—6.19日考试。


查看《规定》和《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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