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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差旅费标准(宁波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早知道就不领取这400元了,想当然地认为这是出差的‘辛苦费’,没想到触碰了纪律红线,真是太惭愧了。”近日,镇海区澥浦镇文化站副站长蒋某为自己的“小聪明”懊悔不已。


案情回顾


不久前,澥浦镇纪委在对镇文化站检查时发现,2017年4月,蒋某在参加省民间艺术家活动期间,在活动承办方已经承担了用餐费用的情况下,仍然违规向文化站报销差旅伙食补助费,进行“两头报销”。核查清楚这一事实后,镇纪委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责令将违规报销的400元退回单位财务。同时,镇纪委对文化站发出《廉情预警告知书》,要求该单位围绕上述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整改。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公务差旅活动中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连日来,镇海区纪委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差旅费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围绕出差依据是否正规、出差手续是否审批、出差行程是否合规、出差经费报销是否合规等内容,重点整治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重复领取伙食和交通补助;超标准、超范围领取差旅费补助;其他以差旅费名义变相谋福利等违纪违规问题。


镇海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依然存在个别外出公务活动费用超标报销、个别干部“双头报销”谋取个人私利等,“隐形”违规问题需警惕。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单位内控制度不全,财务报销时对政策理解不透、把关不严的情况仍有发生。如少数出差人员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某区直单位对干部超规定等级乘坐动车一等座车票予以全额报销等。



工作人员正在检查财务情况


据统计,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7条,对7名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及相关差额均已退回单位并上缴财政。针对问题背后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镇海区纪委下发《廉情预警告知书》7份,抓好建章立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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