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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农商银行卡开户行地址(农商银行开户行地址查询)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1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92天封闭式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1、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5,230,0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2,542,8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84.7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979,162.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020,822.5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2,542,830.00元,资本公积217,477,992.5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531号)。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购买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6,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92天封闭式产品


2、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理财产品投资过程中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市场波动等影响,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理财产品的投向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和黄金挂钩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已上市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币别:人民币 单位:元


本次理财金额合计为1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比例为80.09%,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分别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谢劭庄女士、王洋先生,独立董事秋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总裁谭洪汝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卢旭球先生、谢志昆先生、王堂新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钟科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拟向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健薷、刘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谢劭庄女士、王洋先生,独立董事秋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组织并编制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梳理编制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2号)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3.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84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20.00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348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共35,964.89万元(含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及已按规定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合计5,303.41万元转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44.89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行分别签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16日,东莞华富立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三方就经审议通过的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涉及募集资金管理事项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将所涉募集资金调入东莞华富立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开设的专户220010190010065305,以方便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2020年12月,公司已另行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完成。


2021年1月19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东莞华富立、国泰君安、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国泰君安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3月24日,公司将存放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20010190010065305)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990.3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全部注销完毕,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6990322171058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9507010011918888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20010190010045301)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19年6月、2019年8月、2020年7月按规定注销。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相关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为提高短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用于购买该类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有关授权之日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1年3月24日,公司将存放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20010190010065305)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990.3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中未使用的部分共计5,300万元用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鉴于四川华富立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厂房建设已经全部完成,东莞总部的产能规模限制持续紧张,亟需扩大产能,满足订单需求。为使募集资金更有效的利用,计划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调回东莞总部进行产能扩建和改造项目建设,以进一步缓解公司东莞总部的产能限制。


2、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变更的原由为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对该项目厂房建筑物空间结构设计及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和优化,将原定多层厂房,改为大型单层厂房,从而更为合理地满足了机器设备后期整体生产布局要求,同时节约了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


3、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明确集团内各公司的职能范围,凸显母公司的控股管理职能,公司拟将母公司与采购、生产及销售有关的业务、资产及人员整体下沉至全资子华富立装饰建材,并将与之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人员整体划转至华富立装饰建材。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将原由母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变更由全资子公司华富立装饰建材实施同意公司“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和“厂区扩建项目”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由全资子公司东莞华富立实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1-6-30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为2017年1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部分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主要厂房设施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安排后续部分生产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和安装工作。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在扣除未完全履行完毕募投项目的合同金额后,实际剩余未投入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313.0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收到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人民币343.9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报告期内,该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已基本完成,主要设备已投产。该项目至今实现的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水平,主要是因为市场环境与公司设定募投项目时的预期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偏离,叠加2021年化工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封边装饰材料等销售未达预期,致使上述期间实际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为2017年1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部分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主要厂房设施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安排后续部分生产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和安装工作。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缓解公司东莞总部的产能限制,公司对经营战略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300.00万元实施变更,变更后由公司在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的建设。变更后,原项目不再投入募集资金,主要设备已逐步开始投产。该项目至今实现的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水平,主要是因为西南地区下游家具制造业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不及预期,部分主要客户在西南地区建厂时间较晚,公司募投项目未能获得足够的订单支撑,叠加2021年化工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封边装饰材料产品销售未达预期,致使上述期间实际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3: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于四川崇州实施的“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300.00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变更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关系,工程施工有所延后。本项目实际达到可使用状态为2021年2月初,此因该项目2021上半年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4: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秀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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