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营改增政策要点明细表 ☜ | ||||||
纳税人资格类型 | 服务项目 | 发票开具 | 申报 | |||
普通发票 | 专用发票 | |||||
一般纳税人 | 文化体育 | 一般计税 | 自开 | 自开 |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 |
简易计税 |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 |||||
旅游 | 差额扣除 | 自开 | 自开 (差额扣除部分不得开具) | 差额申报,6%税率,差额后的余额÷(1+6%) | ||
未选择差额扣除 | 自开 | 自开 |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 |||
教育医疗、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 自开 | 自开 |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 |||
小规模纳税人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旅游 | 差额扣除 | 自开 |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差额扣除部分不得代开) | 差额申报,3%征收率,差额后的余额÷(1+3%) |
未选择差额扣除 | 自开 |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 |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 |||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 自开 |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 |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 |||
自然人 |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 代开 | — |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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