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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和混合销售转一般纳税人条件(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及其纳税要求有何差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办税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3)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银行账号证明;


(5)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7)实际纳税及销售预测的相关资料;


(8)所属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需要哪些条件?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年销售收入达到50或80万元的,必须认定一般纳税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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