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全省全面推行二手汽车入户“一证通办”举措。
按照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移、转入登记“一证通办”通知》要求,6月1日,全省办理机动车登记服务窗口全部启动,实施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省内转移和转入登记业务时,凭居民身份证办理,贵州省户籍居民办理二手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原需要审核、收存群众提交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全部取消。
据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管处处长宋文峰介绍,截至6月1日17时,全省累计办理7679名群众持居民身份证办理车辆的转移、转入等业务,其中转移业务5129笔、转入业务1718笔、变更登记832笔,便利措施顺利推行。
统筹:吴亚鹏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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