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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不下载(不查个税就不用补交吗)






1、关于退税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因此如果没有下载个税APP导致该退的没有退,纳税人是否还可以援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注意看!纳税人由于没有办理汇算清缴,而单位平时只是执行的预扣预缴,因此不存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这种情况下无权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另一方面,个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期迟至次年6月底,已经给了纳税人充分的时间。如果在此时间内未下载,从而未申请退税,则此后不应再给予退税的机会,其实从62号的表述反过来逻辑推理也是一样,纳税人放弃退税的,则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因此放弃了汇算清缴,也就失去了退税的权利。


其实本人平时也没注意,看了篇税务局个税退税辅导的视频,所以下载APP学习一下,没成想还能退不少钱,如果我没注意,这笔钱就算我捐给国家了。


2、关于补税的问题,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情形是应当办理汇算清缴的,即补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后补交,如果在6月30日前没有下载APP,导致没有缴税了?


应当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们相信税务机关在2020年6月后会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未汇总缴纳少缴税的个人,届时可就是偷鸡不着蚀把米了,不仅补税,还有滞纳金及罚款。


如果你在接到税务机关补税的通知后,仍不缴纳,则就适用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不是行政责任,而是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了,中国这类天不怕地不怕,无知无畏的人大有人在,我充分相信,2020年会有个别人因个税APP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万事开头难,2019年汇缴季如果不立威,将对以后的个税汇算清缴工作带来不良后果,届时,不知哪位要上头条了,我们拭目以待,但肯定不是我,因为我学法、懂法、更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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