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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营业执照编号(圆通网点查询)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03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综合考量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2年3月31日。


董事局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万霖先生辞去董事和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局同意提名胡晓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2月25日14: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胡晓女士,女,1979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股票研究部研究助理;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历任经理、副总裁;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Merrill Lynch(Asia Pacific) Limited,历任副总裁、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战略投资部总监、研究员;2018年10月至今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炎明先生主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0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和持续延缓了转运中心的工程施工进度,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亦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同时,本次投资建设的转运中心涉及工程建设面积较大、范围较广,且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和技术设备更新迭代,仔细斟酌、不断优化转运中心的施工建设与设备工艺。经综合考量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3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638.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为加速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3月31日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中转路由、提升快件时效、降低物流成本,公司根据业务量增长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持续加大转运中心建设投入、推动自动化分拣设备优化升级。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且持续时间较长,转运中心的工程施工因人员组织、材料供应等多方面因素限制,进度有所延缓,相关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亦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同时,本次投资建设的转运中心涉及的工程建设面积较大、范围较广,且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和技术设备更新迭代,仔细斟酌、不断优化转运中心的施工建设与设备工艺。为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3月31日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局审议情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局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董事局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局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延长该募投项目期限系基于当前项目实施进度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董事局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0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万霖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万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万霖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选举情况


(一)董事局审议情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局同意提名胡晓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胡晓女士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胡晓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胡晓女士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7、登记联系人:黄秋波。


8、联系电话:021-69213602。传真:021-59832913。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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