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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租房专项扣除需要通知房东吗(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租房对房东有影响吗)


新个税法的出台,引发了广泛热议。大家关于个税的疑问有太多太多。对此,国内知名社保个税专家余清泉老师,对大家最关心的一些税务问题作出了专业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在全国各地做个税培训时,我发现其实大家的问题都很集中。恰好本次受到了功夫财经的邀请,我就趁此机会统一解答一下目前最常见一些个税问题。





对于月入1万-3万的新中产来说,新个税法中的累计预扣法究竟是让收入增加还是减少?



累计预扣法是一种预扣预缴工资的方法,这种做法与以前月薪单独计算,代扣代缴的方法相比,不会受到收入高低起伏的影响,对那些收入波动较大的群体来说,总体税负会更加合理。



本次税改除了从起征点3500提高到5000,税率级次也有拉升。我们把原来的工资薪金税率表和现在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折算到月)做个对比,就会清晰地发现大家的总税负都有一定程度下降,尤其是3万以下月收入的人,总税负是有大幅降低的。





马上年底了,小伙伴们都憧憬着年终奖,那么2019年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缴税?




马上年底了,小伙伴们都憧憬着年终奖,那么2019年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缴税?



理论上按照综合所得综合计征的逻辑,应逐步把所有劳动性所得都纳入到当年综合所得。但考虑到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政策影响较大,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做了平移过渡安排:


第一阶段: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然延续原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办法,相当于“缓刑”三年。


第二阶段: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此次个税改革在大方向规划的同时也考虑了平滑过渡细节。那么,在最近三年内,我们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式为:



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所以这里就存在一个精算筹划的问题。而且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比较特殊,以前的“年终奖无效区间”依然存在,在实际发放时应尽量避开。




现行的计生政策是全面二孩,家里如果同时有三个乃至更多孩子上学,子女教育扣除这块该怎么填?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即1000元/月×子女数,子女越多扣除额越多。





一些不发放证书的技能培训,按理说也是继续教育的一部分,如何申报才有可能被认可?



继续教育是在职后的非全日制学习,如果随意扩大就会造成被滥用。目前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抵扣必须要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才可以,所以考证之前擦亮眼。



可以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




住房租金这块,若房东不同意提供相关证明信息,该如何处理?(又或者房东以变相涨房租的方式威胁租户不要上报相关信息,怎样应对?)



这实际上是目前普遍存在一些现象。房东担心专项附加扣除把信息上报之后会引发租赁所得缴税的问题。目前并没有任何消息说要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房东租赁缴税挂钩。



实际操作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不需要别的证明。报送信息只需填写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果是组织出租的话需要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知道单位名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上一查就知道)。



只要是真实合法的租赁行为肯定会签订合同,房东如果不签订合同直接让租户入住那样根本无法保证自身利益;而且签订合同不可能不留甲方签字或盖章,所以,实操中这些信息房东根本不可能隐瞒的,房东是否同意并不构成障碍。



这个问题我们放长远了来看,这次个税改革已经由以前的单位代扣代缴模式迈向了个人自行纳税模式,未来纳税意识会越来越普及。《暂行办法》第八章“保障措施”第24条规定“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得拒绝提供。”我估计未来房东就租房所得缴税并开具发票会越来越多,很可能是大家都普遍合规纳税。




大数据让每个人变得透明。新税制下,以前有些旧招可能不管用了,比如信用卡低成本融资,该渠道会被瓦解吗?



新税制下确实会逐步走向基于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的综合所得综合计征,我们确实要准备好迎接个人收入透明化时代。但这个透明化是对税务机关而言,公共机关会更加注重信息安全保密的。此外,未来个人的保密意识会越来越强,数据也一定会受到越来越严格的保护。



所以,我个人并不认为信用卡或者其他信用融资渠道会消失瓦解。恰恰相反,我认为越透明化越阳光化,未来信用市场会更加有前景。信用是建立在阳光基础上的,一个社会的收入体系越来越阳光,信用才会越来越蓬勃发展。




生活中除了一些常见的税外,还有一些“想不到的税”,比如:直播打赏要交税吗?红包要不要报税?亲戚把我借给他买房的钱还我了,我要不要报税?当碰到这些想不到的税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直播打赏是应当缴税的,如果收入是平台支付给主播则平台就履行扣缴义务人的责任,但是具体来说主播和平台的关系模式很多,实际的纳税所得形式也有多种;



抢红包,要看谁支付的红包,如果是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应计征个税;但如果只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娱乐,不用缴税;



个人与个人之间借贷,属于债权关系,不用缴税。




在个税app上如实填写那么多个人信息,会否有信息泄露的风险,这块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实际上我们会有四种方式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以上四种方式中,


第①②种方式是数据直通税局端,中间不需要任何纸质打印、传递和转接录入,这恰恰是信息最安全的方式。也是国税总局2018年第60号公告第22条鼓励和引导的方式。



如果通过单位预扣预缴的,扣缴义务人也有义务为接触到您的信息保密。当然,如果你特别在意信息安全的话,完全可以不通过单位而自行申报,如果申报方式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单位完全不知道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只需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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