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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合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合并)


内江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典型问题和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1、市中区凌家镇柳家嘴村党支部书记甘利权、村主任肖长生擅自变更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内容问题。


2016年10月,甘利权、肖长生未按规定召开“一事一议”会议,伪造会议记录,擅自变更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内容,造成便民路少修建99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2017年8月4日,甘利权、肖长生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兴区双桥镇镇村干部履职不力问题。


2016年8月,省扶贫移民局下发通知,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再次逐户摸排调查。双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李中平、双桥镇凤天村党支部书记张显林、村主任陈历贵、原村副主任宋明贵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再次核实,致使双桥镇凤天村2016年异地扶贫搬迁实施对象李××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享受75平方米的易地搬迁住房。


2017年12月9日,宋明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中平、张显林、陈历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隆昌市界市镇古堰村原党支部书记蒋华志严重违纪问题。


2012年至2017年期间,蒋华志利用职务之便,私藏该村村民养老卡并侵吞村民养老金3800元;在为村民申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中,收受村民现金20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并唆使他人进行串供,意图掩盖违纪事实。


2017年11月21日,蒋华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资中县孟塘镇原党委书记朱维轮履职不力问题。


孟塘镇在2017年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未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截至2017年10月底,有7户住房未完成主体建设,且有2户居民擅自违规合户建设。朱维轮作为孟塘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孟塘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失责,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8年2月8日,朱维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威远县山王镇风垭村干部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整改不力问题。


2018年3月13日,谈平、蒋艳萍、颜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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