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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母基金规模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母基金最高出资比例从原来30%提高到40%……”近日,市政府重新制定并印发了《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新版《办法》与老办法以及国内主要城市同类政策对比,呈现了扩大母基金规模、提高母基金出资比例、降低子基金设立门槛、延长子基金存续期限、放宽子基金返投要求、加大政府让利力度这六大方面的改进突破,其中政府让利力度走在全国前列。


基金规模增至50亿元 出资比例提升至40%


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是温州市首个科技创投引导基金,它由温州市政府于2016年专门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基金设立规模10亿元,由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受托管理。


该基金主要致力于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为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风险投资等服务,吸引海内外各类投资机构,共同参与风险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温州经济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此次新版《办法》共分总体要求、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运作管理、投资退出与终止、激励机制、风险控制、考核监督和容错机制、其他事项等八个部分。其中《办法》明确母基金规模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母基金最高出资比例也从原来30%提高到40%,科创基金定性为政策性、引导性基金,将主要通过参投设立子基金和定向基金两种投资方式,重点投向温州市战兴产业、高新产业以及高端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中早期项目。


“扩大母基金规模,这也是宣告市政府推动科技创新的信心和决心。而提高出资比例,这样可以减轻部分创投机构募集资金的难度,以吸引更多的创投机构集聚温州。”科创基金管理机构、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兴隆告诉记者,新版办法印发没几天就有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目前已经有50多家基金管理机构慕名而来寻求合作,其中不乏百强以及头部机构。在他看来,政府这次设立的50亿元基金规模至少可以撬动150亿投资规模。


引导子基金“投急投长”


延长子基金存续期限 放宽基金返投要求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31日,温州市科创基金管委会累计批复22支子基金,总规模44.6亿元,温州市科创基金认缴出资13.18亿元。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60个,投资金额10.14亿元,其中温州地区项目32个,累计认定返投金额6.26亿元。


可以说子基金在为科技创新注入“金融活水”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此次新《办法》也对子基金的管理明确了系列规定。如降低子基金设立门槛。子基金最低设立规模从1亿元调整为5000万元,以此更有利于培育本土机构和吸引早期投资机构。


同时延长子基金存续期限,从以前的“5 2”7年,调整为“4 4 2”10年,即4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2年延长期。“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引导子基金去投资急需支持的,具有长期战略意义、而短期看来又有一定风险的项目。”市科创基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放宽子基金返投要求,返投比例从按母基金出资额的 1.67倍放宽到1.5倍,其中返投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比例从0.83倍放宽到0.5倍。同时,进一步扩大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范围,比如将“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标准放宽到300人以下,“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下”扩大到5000万元以下,并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1亿元以下,与科创板中的 最低上市标准“营业收入不低于1个亿”相衔接。


加大政府让利力度


助力科创产业培育和科技企业发展加速跑


此次新《办法》加大了政府让利力度,且达到要求基金管理机构将获取政府让利收益的20%。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存续期,4年内购买母基金在子基金中份额的,转让价格按原始投资额确定,4年后购买的,转让价格按原始投资额加上第五年起的利息来确定。二是在清算期,根据返投比例1.5-1.75倍、 1.75-2倍、2倍以上三个档次,相应的将母基金从子基金中获得的全部收益按照40%、60%、80%三个档次给予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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