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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许月刚局长(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部署。


推动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是税务机关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提升税收法治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青岛市国税局和青岛市地税局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在去年10月联手建立《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又联手打通国地税高速网络通道,在实现信息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和同步分析比对的基础上,共同开发了“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地税业务实时协作办理、纳税信用统一评价应对,青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率先进入大数据、信息化时代。


数据更真实 结果更全面查账征收企业实现纳税信用评价全覆盖


近年来,青岛国地税一直积极致力于税务信用体系建设,但在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开发之前,受数据分析条件等因素限制,只能各自进行信用评价,而且仅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评定表彰。


“中小企业和重点税源在市场竞争上本来就不占优势,税务机关如果仅对纳税大户进行信用表彰,让守法纳税的中小企业有‘被歧视感’,而且国地税各自表彰,也难有很强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不利于形成诚信纳税的‘大气候’”。青岛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陈河告诉记者。


纳税信用管理系统的开发,彻底解决了纳税信用评价数据分析难题,已经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有税种、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都可以参与评价,真正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国地税统一标准、统一确认、统一发布。


该系统共分纳税人信息采集、纳税信用级别月度评价、评价结果确认、评价结果发布、评价结果动态调整以及数据查询与统计六大模块。在信息采集环节,已经对青岛市国家、地方税务管理系统、纳税人申报信息、税收管理记录、青岛市财源建设平台、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及新闻媒体或者媒介(经核实)等8个信息渠道,实现了数据采集全覆盖,形成3个级次96条税务内部信息、6条外部信息和8条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按月通过系统自动提取或人工录入的方式提取归集。数据更真实,结果也更全面。


“我们利用采集到的每一条数据信息,按照总局的评价标准自动计算具体分值。”青岛市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张卫海告诉记者,“青岛市国地税的数据是同步分析统计的,比如在国税扣了5分,在地税扣了10分,他最后的分值将会是85分。”


该系统每月会将采集到的信息,按照预先设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计算。国地税部门每年4月份完成上个年度的信用评价工作,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厅、手机客户端查询预评结果。便于企业及时了解纳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出现严重失信情况。


据了解,青岛市国地税纳税信用评价设A、B、C、D四个级别。年度评价90分(含)以上的为A级,70(含)—90分的为B级,40(含)—70分的为C级,40(含)以下的为D级。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直接判定为D级。2014年,青岛市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的纳税人共计129186户。其中A级纳税人4959户,占3.84%。


“当得知被评为A级纳税人后真的非常高兴。我们企业规模虽小,但深知诚信是企业经营重要之道。有时候看到有纳税人采取不法手段谋取私利,心里总是觉着不公平。税务机关仅靠评查手段是不可能发现所有企业偷漏税行为的。通过纳税信用评价和措施应对,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有利于形成氛围,弘扬社会正能量。”青岛防腐材料厂财务负责人刘世贞告诉记者。


发布更及时 影响更广泛


实现信息化发布


和一体化联动


据悉,该系统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自动发布,向国地税外部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提供数据接口,实现评价结果的自动发布和实时查询。而且,如果纳税人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税务机关将会及时提醒纳税人查询。对外发布的内容分为公开发布和结果查询两种。对A级纳税信用级别企业以及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将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其他级别的信息,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厅、手机客户端、等形式自行查询评价结果以及扣分项目明细。


“公开A级企业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一方面能够激励诚信企业,营造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纳税遵从;同时,震慑违法失信企业,整顿税收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青岛市国税局副局长于光告诉记者,“当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以及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协议等规定的不断完善,我们会逐步放开B、C、D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为充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该系统还增加了“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模块。纳税人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提出书面复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依规判断调整。税务检查部门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者直接判级的,也将根据工作流程对评价结果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评价结果更真实透明。


“税务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非常重视外部参考信息和纳税人历史信息在评价结果中的运用,在数据采集中特别增加了评价年度之前信用记录、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形成一体化联动机制。”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孙辉业告诉记者,“我们还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过青岛市公共信用平台等渠道通报给相关部门,为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严格管理提供参考。只有各部门在信息共享和结果应对上形成合力,让守法者一路畅通、违法者四处碰壁,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使诚信纳税成为大家的共同追求和行动自觉。


程序更公开 过程更透明


实现差别式应对


和痕迹化管理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青岛市国地税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实现差别式应对。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提供以下激励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可享受绿色通道或税务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等服务。


免登录外网查询:进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主页,点击“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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