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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公司的章程(公司变更名称后需要重新设立章程吗)



1、股东和董事:至少一名年满18周岁的名称股东或董事,无国籍限制;


2、法定注册秘书:需要需设立一名法定秘书,可由被授权的香港香港有限公司或香港的永久性居民担任;


3、法定注册地址:香港本土地址,但不能是邮箱和董事会地址;


4、公司名称:经查册无重名的名称即可用,政府允许公司名字含内地有国际、集团、实业、的控股、投资等字眼,还可以有国家地名,如:美国、英国、香港等;但是必须要在以“有限公司”结尾,避免章程敏感字香港眼如“信托”“市政”“银行”等;


5、经营范围:与大陆不后吗同,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严格的限制,而且可以跨行经营;


6、注章程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重新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0元港币,无须在验资。


注:资料准备齐全,无需我们本人亲自去香港政府注册!



二、注册香港公司的详细流程如下的:


1、核名、提供1-3个公司设立名称进行查名。


2、确认信息、确认并选定注册香港公司名称重新、香港公司注册资本、香港后公司股变更东和董事、公司法定秘书及注册地址等。

内地

3、签订合同、根据已确认信息,填设立好注册香港公司的委托书,签署香港公司注册需要的协议书与注册香港公司的政府法定文件。


4、递变更交政府、将签署的注册香港公司法定文件,递交给香港注册处,政府正式受理,如无意外,香港注册署处长将会批准公司公司成立,并出具相应的注册证书。


5、名称领取资料领取整套公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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