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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2号(海关总署第251号令之前是多少号令)


划重点


亚硝酸钠可用作食品添加剂,主要功能是护色剂、防腐剂,允许用于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等。


氢氧化钾


食品级氢氧化钾可作为酸度调节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调节PH值,允许在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饼干、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加工过程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硫磺


硫磺可作为漂白剂和防腐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限于对水果干类、蜜饯凉果等进行熏蒸,真正起漂白防腐作用的是它产生的二氧化硫。


乙酸乙酯


乙酸乙酯在GB2760标准中列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还可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作配制酒、酵母抽提物加工工艺中的提取溶剂。


划重点


如果企业申报上述进出口货物时,未正确申报为危险化学品,未按照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电子底账,海关将依据《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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