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企业接受失控发票,不愿补税。下游企业在没有接受失控发票的情况下,不承担补税责任!本文主要介绍一下最新的失控发票处理变化!
失控发票或者异常扣税凭证,多以出票人走逃等形式,相关税款没有完税的本质出现。无论是今年还是以往,均受到税务机关的严厉打击!特别是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警方和税务部门每年都有重拳出击!因此,无论出票人还是受票人,其中的涉税风险都比较大!
二、哪些纳税人会碰巧成为“失控发票”的受害者根据失控发票的成因和性质,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主动购买失控发票抵税的纳税人,从理论上均会收到失控发票!
三、失控发票的补税责任由谁来承担?失控发票对于纳税人而言,是魔鬼!现实工作中,失控发票因为出票人走逃,相关增值税等税费均由受票人来补缴!因此,失控发票的补税责任,现行的征管政策,由受票人来承担,且仅由受票人来承担!
1、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收到失控发票现实经济生活中,很多纳税人都“踩过雷”,莫名其妙就收到一张失控发票。也就是说,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人,一不小心就会收到失控发票。并且,通常发票查验等方式是无法有效规避这样的风险!
2019年4月1日之前,主管税务机关一刀切,凡是找不到出票人补税的,相应增值税等税款一律由受票人补缴。2019年4月1日及以后的最新变化是: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要能够提供“三流合一”表明其非买卖发票的行为收到失控发票的,税务机关通常不以追究!另文再专述“三流合一”的重要性!
2、主动购买失控发票抵税的纳税人主动购买发票抵税的纳税人,其实对发生失控的可能没有充分的评估,参与虚开买卖发票造成纳税人自身损失的,从法理上和情理上,笔者认为均为咎由自取!税务机关的打击也是绝不姑息!
同时,在金税系统天眼监控之下,失控发票是无法遁形的,暴露是迟早的问题!自2018年12月,笔者花大量的篇幅劝诫纳税人不要再买发票。2019年依然有虚开发票和违法买卖发票的报道!大量的事实一再证明,买卖发票的纳税人都是在作茧自缚!依然在买发票的纳税人,请三思!且,买发票伴随的是虚开发票,补税是最轻的处罚,严厉追究面临的是牢狱之灾!题中所述“不愿补税”,是想坐牢?
四、下游企业承担责任吗?从现实工作中失控发票的补税责任看,仅与受票人有关系,下游企业没有收到失控发票的,没有补税责任!也就是说,上游收到失控发票,由上游企业补税!与收到失控发票的企业做生意,不会因此而受到牵连!
当然,上游企业接受失控发票,不愿补税,导致该企业产生新的失控发票,下游企业是要承担补税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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