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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改革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构省属高校财政拨款体系,建立“生均经费补助 筑峰创新奖补 技术转化奖补 提质增能奖补”的拨款办法,加快推进高校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


完善与有效供给挂钩的生均经费补助办法,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生均经费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教育教学专项业务费、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支出。按标准学生人数、学科(专业)折算系数等因素测算,分配结果原则上保持3年基本稳定。标准学生人数按在校学生数、学生类别折合系数、调整人数综合确定。其中:本科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折合系数分别为1、2、3,以引导高校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调整人数是指对本科高校招收的高职学生,在计算标准学生数时,作为负相关因素考虑,以引导本科高校办好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折算系数参照部属高校折算系数,结合省情实际确定。


完善与国家重大改革落实挂钩的筑峰创新奖补办法,推动打造一批高峰学科专业


奖补资金用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双高计划”建设,目标是推动相关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进入世界一流、国内一流、区域一流、行业一流行列或前列。先按本科、高职切块,再按入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双高计划”数量等指标因素逐年测算分配。


完善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挂钩的技术转化奖补办法,引导高校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完善与办学成效挂钩的提质增能奖补办法,激发高校办学活力


为保障改革落地落实,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将构建“预算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全链条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以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服务发展为核心,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方式,对财政拨款进行绩效评价。健全多元筹资机制,探索建立高校闲置资产资源盘活机制,逐步将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提升到全国平均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由高校自主确定财政资金建设项目,提高资金统筹能力。修订完善高等教育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绩效评价办法,健全提升工作透明度的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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