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表示,上述配套规则的发布是深交所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相关指导意见精神,细化《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要求的具体举措,对转板上市报告书的信息披露原则及主要内容与格式、转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转板上市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进一步明晰实操路径、做好制度衔接。本次相关规则制定或修订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以首发规则为基础,确保信息披露原则的一致性。鉴于创业板与新三板在投资者构成、审核标准、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且从信息披露完整性和保持规则连续性的角度考虑,转板上市信息披露要求与创业板首发保持总体一致。转板上市报告书及申请文件指引,以现有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首发申请文件要求为基础,进行适应性调整。
三是充分利用精选层审核和持续监管成果,发挥监管合力。考虑到精选层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一年以上,转板上市报告书指引对在新三板市场已公开披露的内容进行适当简化,如精简了公司历史沿革和合规性信息披露、上市申请文件要求等,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同时,结合转板上市特点,增加披露转板公司挂牌期间规范运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