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对于昨天房管部门所做的房产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有很多朋友可能不太理解,这个政策主要是对二手房的,这边我给大家详细举例解释下:
1.符合满五唯一条件,提供满五唯一凭证,免征;
这个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买的这套房子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只要提供相关凭证,可以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不符合五唯一条件,个税征收实施按差额20%或计税总价值的1%,二选一。
这个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买的这套房子不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可以选择按计税价值的1%来缴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按原值和现在的计税价值差额的20%来交所得税。 这二者可以二选一。
有朋友问选哪个更合适些?当然是选择缴税少的那个更合适些。 至于哪个交税少,这就要看具体的计税价值和原值。 如果计税价值和原值相差较少,可以选择差额的20%来缴,如果原值和计税价值相差较大,可以选择按百分计税价值的1%来交。
知道了具体的计算方法,采用哪种方法缴税更合适些,想必朋友们都明白了吧?
如果还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评论区留言,我会第一时间帮大家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