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账务处理中,有不少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你遇到过几种?
以下是日常工作中,用得比较多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
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3、用于集体福利项目;
4、用于个人消费项目;
5、贷款服务;
6、餐饮服务;
7、居民日常服务;
8、娱乐服务;
9、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范围;
10、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以及相关范围;
11、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相关范围;
12、非正常损失的在建工程所耗用的相关范围;
13、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如应取得专用发票却取得普通发票);
14、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
15、应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
16、取得虚开的发票。
记忆顺口溜:
【应办未办不健全,虚开更不合规,日常贷款吃喝玩乐不能抵,四个非正常损失要和几个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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