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本科目应按照相关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 借记本科目, 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二)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 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在发生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未来期间, 应当按照应补偿的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 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 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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