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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政策(再就业优惠政策何以望梅止渴标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普遍身体健康,寿命延长,“人生七十古来稀”已扫进历史的故纸堆,随之而来的是“人生百岁不稀奇”。


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较好,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退而不休”,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余热。据不完全统计,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在业人数近1000万。



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老年人再就业,究其原因,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1、有一技之长


一些老年人身怀一技之长,正所谓“越老越值钱”,如医生、教师、财务、技术人员等,自己想发挥余热,单位也需要,一拍即合。


2、寂寞空虚


有些老年人退休后无所事事,在家感觉空虚寂寞,生活没有规律,与社会脱节,每天混吃等死。


因此,只有回归社会,有事可做,人才比较充实,钱多钱少都无所谓。


3、生活所迫


这部分老年人比较悲催,有的没有养老金,有的养老金较低,有的由于子女“啃老”,有的由于家里有人生大病,等等。总之,生活比较困难,只能再打工,贴补生活所需。


4、用人单位所需


退休老人不需要缴纳社保,就这点会为用人单位省下一大笔钱。且退休人员再就业,大多工资都不高。


至于福利待遇,单位给不给都行,只要能干下去。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要,而是怕一旦计较了,工作可能就没了!


因此,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性价比超高。


但是,退休人员再就业,也存在很多隐患,例如,不签订劳务合同,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万一发生争议,权利得不到保障;发生工伤,得不到赔偿,甚至被用人单位扫地出门;加班加点没有加班费,是否能接受;劳务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无异议;年休假也没有;等等。


退休再就业人员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入坑”,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了解退休聘用人员与在职人员的区别


退休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关系,而不是劳关系。“劳务”和“劳动”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待遇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1、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


2、主体性质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甲乙双方是隶属关系,即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并受其管理;而劳务关系是独立、平等的民事关系。


3、救济程序不同


劳动关系之间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途径解决;而劳务关系没有劳动仲裁途径,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4、劳动时间不同


劳动关系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有规定;而劳务关系对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双方约定好就行,也不存在加班一说。


5、工伤责任不同


劳动关系人员发生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劳务关系人员发生工伤,是有过错责任。


举个例子:


劳动关系人员发生工伤:如果A受工伤是由B造成的,A的工伤待遇跟B的过错无关,也就是B不需要对A进行赔偿(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除外)。


而劳务关系人员发生工伤:同样的情况,处理时就比较复杂了,要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此次伤害,用人单位、A和B都有可能有责任,但责任大小,视具体情况而定,然后按责任进行赔偿。



6、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劳动关系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而劳务关系是用人单位与退休聘用人员商定劳务报酬,没有限制。


7、工资福利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有缴纳社保、最低工资、加班工资、病假工资、年休假等规定;而劳务关系却没有,病假工资和年休假等要双方约定。像旅游、节假日礼品、健康体检、生日蛋糕、高温费等劳动关系的员工所有的福利待遇,劳务关系也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8、补偿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员工非本人过失被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金,甚至赔偿金;而劳务关系的退休聘用人员,无论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都是没有补偿的。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总之,退休聘用人员要了解,你跟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一样的,单位不给你是“本份”,给你是“情份”。


二、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退休人员再就业时,如何做才能“避坑”呢?


说“避坑”,其实很难,因为,退休人员是弱势群体,那些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打工人,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权益有时还得不到保障,何况工资福利待遇没有明确规定的退休聘用人员呢。


你要协商,用人单位根本不理你,要做,就我说了算,不做,拉倒!尤其是通过熟人介绍、竞争激烈的低端岗位,如保安、保洁、邮件分拣工等,能有得做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1、尽量去比较正规的大单位


相对来说,这些单位有完整的规章制度,操作比较规范,工资福利待遇都不差,即便发生工伤事故等,也会妥善处理。这类单位即使有坑也不大。


2、最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或称协议)的方式,尽可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发生纠纷时牵扯不清。


3、尽量不要去运作不规范的单位


不是生活所迫,尽量不要去那些运作不规范的单位,以免出了问题后解决无门,甚至有可能影响晚年生活的质量。


4、购买商业保险


为了防止意外,有的单位会为退休聘用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万一发生意外了,可适当给予他们补偿。


如果单位不买,建议这些老人自己买份保险,以备不测。


5、放平心态


退休聘用人员一定要放平心态,千万不要去跟在职人员比工资、比待遇,一比,心情就不好了。


你要这样想,我已经有一份旱涝保收的养老金了,每年还有增长,这些在职人员还不一定每年涨工资呢。碰到像去年疫情严重时的情况,还要降工资呢。我现在再打一份工,等于拿两份工资,这样一想心情就会好起来。


总之,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入坑。


三、不是生活所迫,尽量不要再打工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尽量不要再打工,工作了一辈子,辛苦了一辈子,到了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时候,就应该好好的享福!


如果觉得寂寞空虚的话,可培养一些兴趣爱好,比如,书法、画画、旅行、养花种草、摄影、音乐、写回忆录、钓鱼、健身等等,有好多事情可以做,工作时想做而无法做的事,现在都可以做。



把岗位让出来,让年轻人上岗就业,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相信他们一定会比我们干得更好!


总结:退休聘用人员首先要弄清楚,自己不是单位的员工,而是劳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肯定不能跟在职人员比。一些待遇,单位不发给你是“本份”,发给你是“情份”。要放平心态,心存感激!


尽量去运作规范的大单位工作,比较有保障;若非生活所迫,不要去运作不规范的小单位;可自己购买一份商业保险,给自己一份保障;能不出去打工就不要出去,把岗位让给年轻人,相信他们会做得更好;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好好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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