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江苏省税务局投诉邮箱(江苏省税务总局举报电话)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18号,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2。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顺河税务所。负负责顺河街道、宿迁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龙嫂路4号(农机服务中心),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3。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陆集税务分局。负责陆集镇、下相街道、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府前路,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5。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新庄税务分局。负责新庄镇、豫新街道、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建新大道130号(计生服务站),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6。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大兴税务分局。负责大兴镇、关庙镇、丁嘴镇、仰化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振兴大街80号,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7。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来龙税务分局。负责来龙镇、曹集乡、保安乡、侍岭镇、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上述派出机构,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