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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收汇(非居民个人办理结汇按外汇资金来源)

【内容摘要】11月14日,新疆国税局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心支行正式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两者将在信息交流、管理互助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共同助力新疆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网 乌鲁木齐11月18日讯(通讯员 王昊奕 曹佩浩)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新疆日趋深入,新疆税银合作再次迈上新台阶。11月14日,新疆国税局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心支行正式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两者将在信息交流、管理互助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共同助力新疆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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