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数据
企业认郑州定
申报时间截止8月13日
符合认定条件企业抓紧时间啦
前诚信经营言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20 号),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郑州市决定开展2021年郑州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相关政策如下。
申报范围
从事大数据存储、大数据采集与处理、大数据平台研发、大数据分析与挖掘、大数据可视化、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大数据安全与保护、传统产业大数据融合与创新,数据资产研究与创新,形成企业怎么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公司(一)在郑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且在郑州市纳税;
(二)企业持续从事大数据相关业务,并具备专门经营场所;
(三)企业大数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快速50%以上;
(四)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承担并完成国家级大网上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的企业,经审核后可优先认定。
申报程序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登录“亲清在线”平台郑州市大数据企业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1.在线填写《郑州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书》、《怎么拟认定大数据企业注册登记表》、《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情况表》、《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产品汇总表注册公司》四个表格;
2.在线提交企业经营场地的不动产权证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过的房屋租赁证号,或上传企业经营场地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在线提交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大数据产网上品(服务)收入快速公司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大数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可另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认定有效期
通过认定的大数据郑州企业,其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可提出复审认定。大数据企业应在期满公司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大数据企业资格期满后自动失效。
联系方式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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