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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零申报的人要计算残保金吗(残保金计算人数跟个税申报人数一样吗)

关于残保金,去年,发改委等六部门就曾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眼下,2020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已经开始了。而且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按照通知,2020年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30人(含)以下企业免缴政策,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已经雇佣了残疾人员工的用人单位,需要在8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完成残疾人的就业申报审核。



残保金新政的4大变化!

1、实行分档征收


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


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什么是残保金?企业为什么要交残保金?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哪些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一般为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四、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免征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 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保障金。
  •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五、安置残疾人就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申请岗位补贴及标准


  • 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支付残疾人职工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
  • 按规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 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申报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


残保金计算及缴纳方法

一、残保金的计算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举个例子:


比如某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8万元,上年度职工总数100人,没有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100*1.5%-0)*8万=12万元 。


二、常见问题及解答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怎样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注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2、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包含个税和社保吗?


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吗?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


例:50人企业,须雇佣1.5%比例,50×1.5%×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4、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5、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计入。


6、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不计入。


注: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7、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残疾人职工不能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重要提醒:各地区政策有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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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综合整理自北京日报、税来税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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