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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使用者付费比例(为旅游者安排另行付费项目)

景点景区导游员:亦称点陪或讲解员。是指在旅游景点景区,如博物馆、自然保护区等为旅游者进行导游讲解的工作人员。他们一般只负责讲解而不涉及其它事务。


点陪主要从事旅游者抵达景区后的讲解工作,有些比较大的景区的点陪,也负责旅游者的小交通调度、用餐、住宿、接送机(站)等工作。随着旅游者自由行越来越多,点陪的工作也越来越多样化。


点陪主要转型方向主要有两类,一是向地陪转型,二是向专家学者转型,由于大部分点陪和景区签订的都是劳务派遣合同或是临时劳动合同,加上景区管理经验有限,所以很难向景区管理层冲击。




海外领队:是指经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通俗讲就是带领国内旅游者出国游玩的导游,从国内出发一直到旅行团结束回国全程跟随服务。


领队是分类导游中最“不务正业”的选手。领队导游除了要拥有导游证之外,还需要考取领队证,这样才有出国带团的资格,还需掌握基本的外语知识和目的地的情况,算是比较高阶层的导游啦。为什么说他不务正业呢,是因为别的导游都在忙着服务旅游者,而他们却在忙着带货,更有甚者由于海关对部分商品有限额,还会让旅游者帮忙带!


领队主要从事旅游者从出发港口的集合、过海关、大交通的陪同及抵达目的地后配合地陪的其他工作,出境团中最有意思的组合是领队(由出境供应商派出)、全陪(有出境组团社派出)、地接、以及地接翻译,是不是阵容很豪华?领队最大的责任就是把旅游者一个不少的带回来,避免海外滞留或者非法偷渡。




短线导游。是指受接待短线供应商委派,代表接待旅行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短线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等服务的工作人员;通俗的讲就是从事短线同业业务的旅行社派出去的导游人员,主要从事周边一日游、二日游工作。


短线导游是分类导游中最不会讲解的。由于短线同业业务是以量取胜,所以人均利润非常低,自然也就支付不起相对高的导游服务费,再加上很多线路又以温泉、游乐场、主题公园或不知名的小众景区为主,本身可讲解的内容又少,所以短线导游也可以说是最不像导游的导游了。


短线导游从事旅游者从集合地的集合出发、景区门票的办理、住宿安排等工作,真是“上车睡觉、下车尿尿、回去啥也不知道”,这类导游一般车上除了自我介绍、点清楚人数,没有沿途讲解、没有目的地介绍、就不要说和旅游者有其他互动工作了,要说有就是推荐用餐和一些娱乐项目。


绝大部分新导游,急于渴望找到带团的机会,基本上都是从这里开始职业生涯的,有的逐步地向地接导游转型,也有的失去了对导游行业的热爱,不再从事导游职业。


还是那句老话,不同的工作岗位,决定了早期职业生涯不同的知识结构和社会阅历,进而决定了在行业里职业生涯的走向。




导游是旅行社团队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旅游行为中最终的践行者,他们就像一张张“名片”,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地方和行业的形象。可如今,导游往往与“野蛮”、“暴力”等一些负面词汇相挂钩。导游这一群体到底怎么了?真的是导游“黑心”了?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导游不再认真学习文化知识,而是把精力都放在“购物”上?这可能和特价团(前面文章有解释什么是特价团)有关系。


但是我也相信这些绝对是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的导游都是非常好的,他们不仅将旅游目的的文化讲解地淋漓尽致,还会启迪人生意义,这才是导游的最高境界,所以请不要将个别导游的行为上升到整个行业,他们也是文化的传播者,请给他们多一点包容和支持。


这里我再次呼吁大家,旅游者不参加“低价旅游团”、导游坚决不为“零负团费”买单,只有这样,重塑旅游业声誉指日可待。




拓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部分涉及导游的相关条款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从事领队业务,应当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星说旅游,一个“披挂上阵”的“旅游人”。


新冠疫情集中暴发,对旅游的冲击前所未有,与旅游业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大量流失,一批人走了,一批人还坚持着,对于干旅游的人来说,旅行社更像是人生中一个服役的战场!对工作,我一直不曾放弃,写点什么,也许只是证明我还在!


内容仅为个人见解,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期待各位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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