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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个体户个税起征点与税率)


此次公告还明确与,浏阳市、宁乡市其他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转让非住房核定征收率为1.5%。“其他个人”征收指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核定人投资者。


同时,公告重申,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拍卖仍按相关税个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其他个人转让土个人所得税地使用权核定征收率为2%;拍起征点卖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核定征长沙收率为3%。唯一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仍然不变。其个体户他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个税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其他个人转让不动产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即核实长沙征收和核定征收征收。如果纳税人转让税率不动产不能提供购买合同和发票(自建房屋不能提供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且在税收征管系统中没核定有上一次交易价格记录的,税务机关可对其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按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他情况实行核实征收,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去年,长沙市存与量房交易47个体户249笔,入库个人所得起征点税3.43亿元;今年1至5月交易10个人所得税303笔,入库个人所得税1.05亿元。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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