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小公司公账可以转私账吗(公账打私账可以吗)

小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不开票收入收现金、开普票收现金、开专票收现金、或者对方用对公结算账户电汇到私人账户,屡见不鲜。



上述现象,中小企业圈内成为一种常态,在现金管理办法面前,有认识不足的随意性,也有目标直指少交或者不交税款的故意。然而,这部分纳税人对于征管部门的高效手段并不知情,或者明知不可为而铤而走险的。


上述现象,偷逃国家税款的属于犯罪、正常申报纳税的可以称谓不规范操作。可以概括为两大类:偷逃税款的现金结算;正常完税的账吗现金计算。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都需要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做出规范后的改变。



这公账个话题看似复杂,但究其本质,是关于纳税义务和资金结算规范的范畴!结算规范可以概括为:无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所有经营主体的资金需要通过开立的结算账户(对公户)结算,除非属于现金结算的范围且有必要的!


一、纳税义务的具体形式


纳税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纳税义务的具体形式:


1、从业务凭证的形式不同可以概括为以下3种:不(未)开票的收入、(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收入、(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


2、从收款方式的不同,可以打私概括为以下3种:现金收款收入、银行存款收入、其他形式的收款收入。


3吗、小结公司: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不以业务凭打私证的不同,


{!-- PGC_COLUMN --}


或者不以收款形式的不同而发生改变。收入一旦发生,纳税义务随即产生。现实工作中,不(未)开票且通过现金结算的收入转私,成为偷逃税款的重灾区。


二、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义务大概率是逃避不了的。


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的收入,无账吗论纳税人采取什么方式结算,在以票控税的征纳环境下,大概率是无法逃避纳税义务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间,相关纳税人税控数据上传后,相关税务数据自动采集到纳税人申报表中,正常纳税人按期申报,必然完整的履行纳税义务。极端的非正常纳税户,无视纳税义务,不纳税申报、不按期纳税申报的,最多一个征期后,原形毕露,必然受到严惩。


三、采用现金结算方式,与开具的发票形式的关系


经营主体采用现金结算方式,仅仅与现金结算的范围有关系账,与开具什么样的发票或者是否开票没有关系!也就是说,无论开具什么形式的发票,亦或者不开发票的收入,原则上都应该采用非现金结算方式,通过对公账户结算。


在实际工作中,小企业根据付款方吗的意志为行动指南,怎么方便收款就附和付款方;付款方什么账户有钱,亦或者库账存现金充裕就选择最方便的方式付款。购销双方均选择方便,而忽视了现金结算的相关规范,聚集着越来越大的风险。那么,那些范围可以采用现金结算呢?公账


四、可以采用现金结算方式的范围


人民银行和会计规范均对于现金结算方式做出明确的规范,并对适用的范围可以做出规定!也就是说,除现金结小算范围内的项目,须采用结算账户结算(公转私的本质,也属于现金收款的概念)!


具体范围概括为五方面的内容:支付的人工成本或者费用(收款人为自然人),有必要支付现金的;差旅费;备用金,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向自然人采购农、副、矿产品可以的;人行认为有必要用现金结算的项目!


五、小规模纳税人给客户开具普通发票,付现金有什么问题吗?

理论分析:



根据人行制定的现金结算范围和会计规范的要求,符合上述现金结算范围5方面的内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在此范围内,特别是不在前4项内容范围内的,属于不按照资金结算规范的违规行为!


不按照现金规范操作,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笔者认为,经营主体违反规范,通常转私没有触犯刑法,及时纠正即可!但是,涉嫌“洗钱”的违法行为,后果很严重!


现实分析:



不可逃避的现实,实际工作中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结算不规范,是比较普遍的想象!随着中小微企业经济业务的快速发展,资金往来频繁,结算起点1000元已经不再适应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


六、公转私有问题吗?


脱离现小金结算范围,公转私人户的资金受到商业银行、人民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且大数据比对的高效是明确的。涉及偷税、洗钱等违法行为的,难逃法网!当然了,公司现实工作中,正常经营的真实业务,金额小,公转私的风险尚未显现而已。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